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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故事】好心将“卖房钱”借给朋友遭拖欠,冠领律师上阵帮其追回

2022-02-25 15:01:01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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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得好“好借好还,再借不难”,当你遇到难处时,朋友帮你一把是出于情义,但是不能因为是朋友自愿帮助,就心安理得,甘肃的张女士便被好友这样狠狠地伤了一次。她的朋友王某欠钱不还,让张女士非常头疼,无奈之下她将王某告上了法庭,并且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薛珊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更多律师咨询,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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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女士在本县有一处房子,2015年她决定卖掉房子,刚好她的朋友王某提出了借钱的请求。王某一张口就是十几万,刚开始张女士非常犹豫,借给王某吧她觉得数额较大,不借又觉得面子上过不去。最后想想毕竟是多年的朋友,自己在遇到坎坷时,王某作为朋友也陪伴过自己一段时间,所以还是答应了借钱的事。

  当时张女士还没有收到房款,手里没有多余的资金,便想到了一个办法,让房子的买家直接把部分房款转给王某。但是张女士没有想到,借出这笔钱的开始,也成为了与王某朋友关系出现裂痕的起点。在张女士发现王某迟迟不还钱后,曾通过微信和短信多次向王某索要,皆被王某以各种理由拒绝了。两个人的朋友关系就此破裂,但是张女士的钱不能不要,所以她决定将王某告上法庭。

  接受张女士的委托后,薛珊律师对证据进行了搜集和整理,以积极的态度和专业的水平,为维护当事人权利忙碌着。在庭审中冠领律师指出:

  首先,本案发生时,《民法典》并未正式实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本案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其次,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原告张女士将房屋出售,并按照要求将部分房款汇入被告王某的账户,虽未签订协议,但是有大量的沟通记录证明了这笔钱确为借款,所以原被告间形成了民间借贷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该合同根据双方真实意思形成,内容符合法律效力性强制规定,所以合同合法有效,并且张女士提交了能够形成闭环的证据链,债权债务关系应当得到保护,张女士要求王某返还借款的诉求应当得到支持。更多律师咨询,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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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庭审中王某经传唤未到庭应诉,视为放弃民事诉讼权利,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王某应偿还原告张女士借款,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付清。

  那么,在我们的生活中,遇到类似情况应当怎么办呢?

  第一,判断与朋友之间的信任值是否达到可以借钱的程度,在此基础之上再对还钱的期限作出明确要求。

  第二,在转账时,要留下这笔转账为借款的明确证据。例如微信、支付宝转账要备注借款,或者留存沟通记录,银行转账明细等。

  第三,在对方逾期不还钱的情况下,及时催要。虽然诉讼的时效为两年,但是若中间进行催告,则两年时间重新计算。

  最后,对于采用各种沟通方式都拒绝还款的朋友,请尽快断绝关系,采用法律程序要回自己的钱。

  据说朋友之间最好不要互相借钱,否则可能既失去了金钱,也失去了朋友。若十分顾忌朋友之间的面子,不好意思催还借款,那么在借钱出去的时候就要做好这笔钱要不回来的准备。只有那些借了钱无需催款,即使还不上也会及时和你沟通的,才是真正的朋友。更多律师咨询,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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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袁小倍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