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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简讯】养儿媳欲夺养母遗产份额,冠领代理委托人诉讼获胜

2022-03-03 11:56:43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阅读:778


  近日,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的一起离奇继承纠纷,以委托人胜诉宣告结案。更多律师咨询,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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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多年前,林琳(文中人名均为化名)与王虎喜结连理,两人都是第二次踏入婚姻殿堂,林琳有两个女儿,王虎有一个养子,但都已长大成人,婚后两人也没有再生育子女。就这样,相互取暖的两人幸福地携手走过了许多个春秋。

  随着年龄的增长,王虎开始疾病缠身,养子也不幸病重,于是照顾王虎的责任就落到林琳一个人身上,林琳也并不抱怨,不辞辛苦地照料着爱人,付出了很多精力和财力,但王虎还是走了。不久,王虎的养子也去世了。

  养子的妻女与林琳对于王虎留下的遗产如何分割产生争议。王虎与林琳婚后买了一套房屋,之后该房屋被拆迁,拆迁单位支付了拆迁款,由于安置房迟迟未交付使用,夫妻二人还获得了一笔周转费。拆迁款、周转费以及安置房是王虎与林琳的共同财产,但是养子的妻女却要求将其认定为王虎先生的个人财产,进而要求分得该遗产的50%份额。

  此外,因王虎住院治疗而获得的医保报销和因王虎去世而获得的抚恤金,养子的妻女也要求50%的份额。更多律师咨询,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

  林琳认为这些财产不是丈夫的个人财产,其中有好几项是夫妻共同财产,养子的妻女提出如此无理的要求,未免太不公平。于是找到冠领律师事务所帮助维权。

  冠领律师向法院证明了被拆迁的房屋是林琳与王虎共同购买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拆迁款、周转费、安置房均是夫妻共同财产,有力地否定了被告要求分得50%份额的要求。

  此外,冠领律师细致地整理了林琳为王虎所支付的医疗、护理、丧葬等费用凭证,证明了林琳支取的26万多的拆迁款是用于照顾王虎。被告对林琳支取拆迁款的用途的不认可在证据面前不攻自破。

  最后,林琳支取了医保报销的钱和抚恤金,但其中医保报销的钱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方当事人不认可被告分得50%份额的主张。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被告的大多数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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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决如下:

  王虎名下的541152.36元周转费,75%的份额即405864.27元及利息归林琳,25%的份额即135288.09元及利息归被告。

  林琳向被告支付25%的医保报销的钱和50%的抚恤金,共计68235.61元。

  涉案安置房林琳占75%份额,被告占25%份额。更多律师咨询,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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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郝鸿岳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