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20 10:04:39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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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房屋补偿协议履行与约定存在差距,淳女士与深圳某街道办产生纠纷。一审败诉后,她委托冠领律所代理上诉。2025年5月,冠领律师通过法律途径成功变更补偿协议,为其减少经济支出38.8万余元。
2021年,淳女士位于深圳92.39㎡的房屋被征收,与街道办签订“套内面积1:1”产权调换协议。2024年办理回迁手续时,她发现新房套内面积仅84.63㎡,同时还被要求支付41.2万余元结差款。淳女士认为其权益受到侵害,遂提起诉讼,但一审法院驳回她的起诉。
2025年3月,淳女士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维权。陈江勇律师接案后,针对法院拟书面审理的情况,递交申请成功争取开庭。庭审中,律师以协议约定与实际履行差异显著、同片区补偿标准及实际损失为依据,指出协议显失公平,主张变更协议。
庭审后,街道办提出将补偿方案调整为建筑面积1:1.2,但称需开会决议。律师预判拖延风险,主动与法官、街道办沟通,传达当事人顾虑,提出“10天内交房,协议变更跟进开会”的方案。最终,双方于5月达成和解,新协议采用建筑面积1:1.2置换,结差款降至2.4万元。冠领律师成功帮助淳女士节省38.8万余元。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