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08 09:57:29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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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年底,上海宝山的杜女士在网络上轻信了湖北武汉两家公司“快速赚钱”的诱导,从而陷入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她支付的29880元款项,在要求退款时遭到对方拖延。危急时刻,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介入,凭借精准的法律分析和扎实的举证,成功为杜女士追回了全部款项。
杜女士被一名自称某商贸公司工作人员的男子,以“快速赚钱”“利润翻倍”等话术诱导,于2023年12月向该公司支付了29880元。之后,她又在该男子的引导下与贸易公司签订了《特约合伙人(二级经销商)协议》,成为某产品的二级经销商。合约签订后的第二天,杜女士反悔并要求退款。对方虽口头同意,但却以各种理由拖延,后续甚至将杜女士踢出了微信群。为了拿回款项,杜女士向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求助。律所指派律师钱维玲代理此案。
接受委托后,冠领律师细致分析杜女士与商贸公司、贸易公司的微信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电子合同等证据,明确两公司的行为模式与责任关联:商贸公司工作人员通过夸大宣传诱导签约,贸易公司作为合同相对方授予经销权,二者需共同承担责任。
针对案件核心争议,律师精准援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中“被特许人在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单方解除合同”的规定,结合杜女士在付款次日即提出退款、收到产品后即时退还的行为,论证其解除合同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同时,律师注意到商贸公司、贸易公司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已履行特许经营服务义务,进一步夯实了退款主张的法律基础。
为推动案件进展,律师于2024年1月代表杜女士向商贸公司、贸易公司发送律师函,正式提出退款要求,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随即,将商贸公司、贸易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代理杜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款。
庭审中,面对两被告缺席的情况,律师凭借扎实的证据链和清晰的法律逻辑,系统呈现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充分论证了两被告的共同责任及退款义务。2024年,经法院审理,判决商贸公司、贸易公司向杜女士返还29880元。
撰稿人:毛梦遥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