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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江西宜春赠与合同纠纷案调解成功

2025-08-08 11:04:33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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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的易女士,其丈夫(江西宜春)在婚姻存续期间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给第三者刘女士。易女士索要无果后,向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求助。冠领律师介入调解,助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刘女士将分三期向易女士返还10.3万元。

易女士与曾先生系夫妻关系。婚姻存续期间,曾先生与刘女士存在不正当关系,期间向刘女士直接及代支付款项共计10.3万元。2025年2月,易女士要求刘女士退还钱款遭拒后,遂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律所指派律师张磊代理此案。

接案后,冠领律师全面梳理案情细节,仔细核查相关证据材料。针对刘女士提出的转账金额异议的问题,律师从法律规定与案件事实出发,制定了清晰的诉讼策略。随后,代理易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前调解阶段,律师向刘女士阐述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原则,强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而曾先生在未经易女士同意的情况下,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显然侵害了易女士的合法权益,且该行为因违背公序良俗应属无效。律师多次与刘女士沟通协商,围绕款项返还金额、支付方式及期限等关键问题,据理力争,努力为易女士争取最大权益。

2025年4月,经法院主持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如下调解协议:刘女士分三期向易女士支付10.3万元,若未按期付清需额外支付违约金20000元。

判决书

判决书

撰稿人:毛梦遥

审核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