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30 10:36:58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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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北京西城朱女士因朋友田先生拖欠她43万元借款迟迟未还,遂向北京冠领(朝阳区)律师事务所求助。冠领律师的代理起诉后,法院判决田先生应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有效维护了朱女士的合法权益。
2019年至2021年期间,朱女士的朋友田先生因投资需求,陆续向朱女士借款共计43万元。借款时双方未签订书面协议,也未约定具体还款期限及利息。直至2024年1月,经朱女士多次催要,田先生才出具书面借条,承诺尽快还款,但此后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朱女士遂求助到冠领(朝阳区)分所,律师于水受律所指派代理本案。
接手案件后,冠领律师对案件材料进行了系统梳理,重点围绕“借贷合意”与“款项交付”两大核心要素组织证据,指导朱女士整理了几年来的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聊天内容及2024年补签的借条,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随后,律师代理朱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田先生经法院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冠领律师并未掉以轻心,逻辑清晰地陈述了借款过程与催收事实,并精准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主张本案应自借条签署之日起按年利率3.45%计算利息。
2025年9月25日,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判决田先生应限期偿还43万元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