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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经纪人轻信同学谎言被指控诈骗,冠领律师代理其获不起诉决定

2023-08-01 09:48:4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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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生意稳赚不赔,跟我一块做吧!”河北保定的王启东信誓旦旦地说。张梦听后有些犹豫,只说了句再思考思考。王启东说的是什么生意?张梦最后会不会跟他合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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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梦与王启东是同学关系,一次偶然,王启东联系到张梦,声称有关系可以办理公租房,张梦可以提供有租房需求的人,事成后王启东会向张梦提供一部分好处费。

  张梦作为房地产经纪人,手中客户资源不少,王启东提出的好处费也的确诱人,多番考虑后,张梦选择相信王启东。

  之后,张梦联系到40多位有租房需求的居民,共计收取159万余元公租房办理费用,其中48万余元进入了张梦的口袋,剩余110万余元全部转给了王启东。为了让家人搭上便车,张梦将父亲、弟弟也拉了进去。

  久而久之,公租房手续迟迟办不下来,张梦以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张梦认为自己也是受害者,于是通过网络联系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指派孟祥耀律师办理本案。

  接受委托后,冠领律师与张梦核实案件情况,根据其陈述并结合在案证据材料发现,王启东虚构自己关系网,向张梦提供虚假的公租房证明文件,使张梦陷入错误认识,张梦主观上并无诈骗故意。张梦客观上与受害人建立联系,是基于王启东能办理相关公租房手续,张梦不应被列为本案的犯罪嫌疑人。随后,冠领律师在不起诉法律意见书中指出:

  首先,本案是王启东利用张梦的信任而实施的诈骗,张梦主观上没有骗取他人财物故意。张梦向受害人收取钱款的前提是在受到王启东欺骗的前提下,张梦以为王启东可以办理公租房,所以才积极联系有公租房需求的受害人,主观目的是赚取好处费,其并没有诈骗的故意。退一步讲,若张梦真知道王启东虚构事实,不可能欺骗自己的父亲、弟弟。

  其次,张梦对受害人所作的陈述是基于受到王启东欺骗而进行的。通过沟通得知,王启东编造自己的关系网,虚构自己的办事渠道,但不能以此认为张梦也存在虚构关系、办事渠道的故意。

  最后,张梦在本案中也属于受害人,不应作为犯罪嫌疑人对待。王启东虚构事实,向张梦展示虚假公租房分配单骗取张梦信任,以达到非法获取财物的目的,王启东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张梦从始至终都是被害者,不应作为犯罪嫌疑人对待。

  最终,检察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张梦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决定对张梦不予起诉。

  经过此事件,张梦日后做事愈加谨慎,即使关系再亲近的人也不轻易相信。通过本案也告诫读者,做事擦亮眼睛,如遇到刑事问题及时委托专业律师维权!(除办案律师外,文中人物名称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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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