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20 13:41:09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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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深圳的何平,经人他人介绍在王建处购买了一处商铺。9年过去了,商铺仍未能交付。何平遂求助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何平39万元的债权得以确认。
2015年4月,何平经他人介绍,认识了刘昊。刘昊说自己所经营的天运公司在东莞有购买商铺的渠道,可以给何平介绍,何平信以为真。后刘昊将王建介绍给他,王建向何平称商铺是以合作建房的形式出售,而自己所经营的钟盛公司在东莞市某村有土地可供建房。出于对王建的信任,何平于2015年5月与钟盛公司签订了《出资建房合同书》,并按照王建要求,向天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昊账户分两次合计转账39万元,刘昊给他出具了收据。
然而9年已过,王建都无法向何平交付房屋。经何平向该村村委求证,得知王建不是该土地的所有权人,而《建房合同》中的土地是王建从他人处租赁,用于经营的。因王建与他人产生纠纷,导致房屋一直无法建成,王建也未能将房屋建成交付。
建房合同无法履行,何平多次联系王建要求退还已支付的39万元,王建避而不见。为此,何平试图联系刘昊,没承想刘昊也一直逃避,拒绝还款。无奈之下,何平来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希望能委托专业律师出手相助。经律所研判,委派刘仁律师承办此案。
接案后,冠领律师立即联系何平了解案件具体情况。何平告诉冠领律师,刘昊是王建的舅舅,两人是亲戚关系。经冠领律师调查发现,天运公司与钟盛公司二者是关联公司,在何平与钟盛公司之间的《建房合同》签订后,何平已按王建的要求向天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昊转账了约定款项。但天运公司是王建在2013年投资设立的,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刘昊,并于2018年8月注销营业执照。通过梳理的案情,冠领律师制定了以王建、钟盛公司、刘昊为被告的维权方案,代理何平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冠领律师提出:
首先,关于合同效力的问题。案涉土地属于农村集体土地,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地上房屋未取得所有权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亦尚未被拆除恢复土地原状,涉嫌违法建筑。钟盛公司并未交付案涉房屋,何平亦未实际占有案涉房屋。故何平与钟盛公司签订的《出资建房合同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
其次,关于款项返还的问题。双方签订的《出资建房合同书》被认定为无效后,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由于钟盛公司与他人之间的纠纷,导致房屋无法交付,钟盛公司始终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构成根本违约,应返还全部钱款。
最后,刘昊作为实际收款方未能举证证明款项的去向或款项并非其个人使用。故刘昊应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对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刘昊辩称,此案事发多年,已过诉讼时效。对此,冠领律师指出:合同当事人无权确认合同无效,仅仲裁机构和法院有权。合同效力认定是国家公权力对民事行为的干预。合同无效系自始无效,单纯的时间经过不能改变无效合同的违法性。请求确认合同无效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但确认无效后的财产返还和赔偿损失请求应适用诉讼时效规定。何平与钟盛公司的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何平才享有财产返还请求权,故他起诉未超时效。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何平与钟盛公司签订的《出资建房合同书》无效,钟盛公司限期退还何平39万元,刘昊对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何平39万元的债权得以确认,这场历时多年的纠纷总算有了结论。此案提醒大家:购房需谨慎,如果遇到类似的纠纷问题,一定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除冠领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毛梦遥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