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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北京西城民间借贷纠纷案胜诉,助委托人确认10万元债权

2024-07-08 10:28:38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阅读:73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安艳玲律师、王雪雁律师代理的北京西城民间借贷纠纷案,经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限期内返还原告(委托人)借款本金10万元并支付利息。

2020年6月,居住在北京西城的程燕(文中均为化名)签订借款协议,向某投资公司提供了1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届满后,投资公司迟迟不偿还债务。2024年1月,程燕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起诉维权。经过冠领律师的努力,2024年7月,法院判决:投资公司及其唯一股东唐泰平限期内返还程燕借款本金10万元并支付利息。

冠领律师代理北京西城民间借贷纠纷案胜诉,助委托人确认10万元债权

2020年6月,年过七旬的程燕准备将多年的积蓄拿出来理财,为自己的晚年生活提供保障。在咨询过程中,一家投资公司的老板唐泰平声称,目前他正看好一个项目准备投资,回报率不仅可观,还非常稳定,如果程燕想为资金寻求一个“保障”的话可以加入。

程燕有些心动,但一时还没有下定决心,此时唐泰平又加码表示,如果程燕担心投资风险的话,他们可以签订一份“借款协议”,将投资分红以利息的形式支付,并保证按期还款。程燕对何为“投资”了解不多,但对“借款”就太熟悉了,于是几乎立刻就相信了唐泰平的“诚意”,痛快签署了协议,并先后分两笔共向投资公司银行账户转账10万元。

2020年7月,程燕顺利拿到了1000元“分红”,见到回头钱的她彻底放下了心中最后一丝担忧,在家中安心等待自己的资产增长。谁知投资公司从第二个月起就不再向她支付任何款项,她联系唐泰平询问情况时也被对方找各种理由推诿。

此时程燕心中还抱有侥幸,认为投资公司即便不愿意支付“利息”,但等到借款期限到期后总是要偿还本金的,那自己也不算有损失。可她等了一年,投资公司却始终没有任何还款的意思。

此后数年,程燕多次联系唐泰平要求还款,对方却表示她当初转账的款项被用于投资,早就全部亏损了,且即便将其认定为“借款”,那借钱的也是投资公司,与他本人无关。

冠领律师代理北京西城民间借贷纠纷案胜诉,助委托人确认10万元债权

程燕要不回自己的养老钱,生活也随之陷入困顿。直到2024年1月,她接受社区工作人员建议,终于决定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并联系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安艳玲律师、王雪雁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案件后,首先就案涉款项的性质究竟系“投资”还是“借款”展开分析,通过签署的协议中“程燕不得干涉投资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且不承担投资公司因生产经营造成的经济损失”等条款,认定双方之间成立民间借贷关系。

冠领律师还在查询工商信息后发现,投资公司是一人公司,其法定代表人和唯一股东均为唐泰平。

冠领律师综合以上信息制定出维权方案,代理程燕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律师提出:

第一,程燕与投资公司签订的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于法无悖合法有效,各方均应依法依约全面履行己方义务。因此在收到程燕提供的借款后,投资公司应按约还款。

第二,唐泰平不能提交证据证明他自己的财产独立于投资公司的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他作为一人公司的唯一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唐泰平可能自知理亏,并未出庭应诉。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于2024年7月作出判决:投资公司、唐泰平限期内连带返还程燕借款本金10万元并支付利息。

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程燕的债权得到法院确认,方便她随时申请执行以维护自身财产权益。借助本案提醒读者朋友,如果投资回报的利率明显高于市场利率,要多一个心眼,多问问身边的人或朋友,不要轻信。

判决书

判决书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