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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北京海淀故意伤害罪案,为嫌疑人争取到不起诉决定

2024-08-07 10:42:28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阅读:86


刑辩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兰瑞刚律师、孙凯律师代理的北京海淀涉嫌故意伤害罪案,经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审查,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委托人)不起诉。

2023年12月,夏林在北京市海淀区某餐馆吃饭时,因口角一时情绪上头,将张志兴打成轻伤。在意识到自己涉嫌故意伤人犯罪后,夏林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辩护人,指导他自首并进行赔偿。经过冠领律师多番努力,2024年5月,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决定对夏林不起诉。

冠领律师代理北京海淀故意伤害罪案,为嫌疑人争取到不起诉决定

2023年12月的一天晚上,夏林与同事结束加班后到一家餐馆吃饭。此时一名叫张志兴的男子突然要求插队,在夏林拒绝后立刻出言辱骂,并掌掴他意图阻拦的同事。夏林因工作任务繁重,心情本就十分低落,在张志兴的挑衅下更是燃起了满腔怒火,于是夏林不顾同事的劝阻,上前将张志兴推倒后对他拳打脚踢,直到看见他口鼻流血方才停下。

夏林冷静下来后感到一阵后怕,当场与同事拨打了急救电话,将张志兴送医治疗。经诊断,张志兴左侧第39肋及右侧第6肋骨折,且左侧57肋为多段骨折。

夏林见张志兴伤情如此严重,意识到自己可能不单要进行民事赔偿,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不禁为此惶恐难安。夏林的同事建议去向专业律师寻求帮助,总好过他自己瞎想。夏林一听觉得有道理,于是在垫付了张志兴的医疗费后,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刑辩经验丰富的兰瑞刚律师、孙凯律师担任本案辩护人。

冠领律师代理北京海淀故意伤害罪案,为嫌疑人争取到不起诉决定

冠领律师与夏林沟通了解案情后,根据丰富的办案经验指出,张志兴的伤情很可能构成轻伤,要想尽可能为他争取宽大处理,最好主动前往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冠领律师随后陪同夏林一起去往公安机关,并指导他如实叙述案情经过。公安机关经审查后立案,以夏林涉嫌故意伤害罪为由对他刑事拘留,并经司法鉴定证明张志兴的伤情构成轻伤一级。

冠领律师随后指导夏林的家人向张志兴赔偿了10万元,顺利取得了他的谅解。2024年2月,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冠领律师随后向检察机关提出:

夏林虽实施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他在主动投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认罪认罚,且夏林之前并无刑事处罚记录,系初犯、偶犯。此外,夏林已经赔偿了张志兴的损失并取得了谅解,且张志兴本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亦有过错,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恳请检察机关综合考虑本案情节、社会危险性、认罪态度等因素,对夏林作出不起诉决定。

冠领律师代理北京海淀故意伤害罪案,为嫌疑人争取到不起诉决定

检察机关经审查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于2024年5月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决定对夏林不起诉。

本案中,冠领律师说服检察机关运用不起诉权,体现了刑法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的思想。夏林被释放后立刻来到律所,向冠领律师赠送了一面锦旗,以表达他内心的感激之情。(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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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