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9 00:00: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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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一些孩子因为家长工作繁忙,需要托管班来帮助接送。但如果孩子不慎在托管班受到了第三人的侵害,责任该由谁来承担?如何主张赔偿?来自北京的金女士就此问题向我们所的律师进行了咨询。
金女士:律师你好,前一阵子我家上小学的女儿,放学由托管班接回时被一辆摩托车撞倒,磕掉了两颗恒牙,我想向您咨询一下关于赔偿的问题。
律师:嗯嗯,好的,你主要的问题有哪些?
金女士:首先,我想知道是不是托管班和这个摩托车主都需要负责赔偿?
律师:事发时报警了吗?有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金女士:有报警,交警认定摩托车车主承担主要责任。
律师:根据《民法典》第1201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律师:在您的案例中,撞到人的摩托车主承担主要责任,应当赔偿,托管班也有一定的管理不善的责任,因此应当按照规定承担补充责任。
金女士:补充责任是什么意思?
律师:补充责任的意思是说,在主要的责任人摩托车车主的财产不足以赔偿时,托管班在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托管班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摩托车主追偿。也就是说你需要先向摩托车主要求赔偿,在无法取得全部的赔偿时,才可以要求托管班赔偿。
金女士:哦,明白。我女儿掉的两颗牙现在还在成长期间,医生说不能做种植牙,需要每年根据她牙齿的生长情况先做假牙,等她长大了,才能做种植牙,所以这个治疗费用目前不能确定,这种情况我该怎么要赔偿金呢?
律师:您说的这种情况在实践中也有很多,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以请有资质的机构评估以后,将所需的全部治疗费用一次性主张,也可以先主张已经发生的治疗费用,并保留追诉后续治疗费用的权利,待产生后续治疗费用后再主张。
律师:一并主张可以避免后期找不到赔偿人或没钱治疗的的情况,而分开要求则可以避免产生后续花费超出预期时的损失,需要您综合利弊后做出适合自己情况的选择。
金女士:还有一件事,就是托管班给每个孩子都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保额是10万元。我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也要求摩托车主赔偿吗?
律师:这是可以的,根据《保险法》第46条的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但一般情况下,医疗费并不在此行列,同时还需要结合相应的保险合同来进行确认。
金女士:好的,我明白了,谢谢律师。
律师:不客气。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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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赵静
文章类型:原创C类
审核主编: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