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25 14:58:3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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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房子是我们父亲二十多年前买的,父亲去世后我们兄妹五人就一直住在这,现在卖家想把房子要回去,我们该怎么办?”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内,高志勇兄妹五人向冠领律师讲述着他们的遭遇,希望能得到冠领律师的帮助。
事情还要从22年前说起。2002年,高志勇的父亲高辉与一个名叫李霞的房屋卖家签订《买卖房屋草契》,购买李霞所在村的一处宅院,购房款为6000元。《买卖房屋草契》签订后,李霞交付了房屋,高辉占有该宅院,与家人一同居住在此。
2014年,为方便家里人居住,高辉拆除原有房屋,重建了正房五间、西厢房四间、东厢房三间,正房南侧还加建了阳光房,投入50万左右。2016年,高辉去世,高志勇五兄妹继续在此居住。
然而,不久前,高志勇五兄妹突然收到法院寄来的传票。原来,是房屋卖家李霞想要回涉案宅院,由于高辉已经去世,李霞便一纸诉状将宅院实际居住人,即高志勇五兄妹告上了法庭。
“律师,李霞说她和我们父亲签订的《买卖房屋草契》是无效合同,这是真的吗?合同无效的话,我们是不是就得把房子还给她,我们也拿不到任何赔偿?”得知被起诉的五兄妹紧急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向冠领律师提出他们的疑问。律所经研判接受了委托,指派经验丰富的洪昊律师代理此案。
对于高志勇五兄妹的疑问,冠领律师在仔细查看《买卖房屋草契》后进行了详细解答。冠领律师认为,高辉并非涉案村集体的经济组织成员,非农业户口,无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其与李霞签订的《买卖房屋草契》确实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但高志勇五兄妹也可以向李霞索要相应赔偿。
代理高志勇五兄妹应诉的同时,冠领律师还代理他们向法院提出反诉,要求李霞向他们支付经济损失,并向法庭申请了相关鉴定。
案件开庭审理时,冠领律师指出,涉案《买卖房屋草契》虽无效,但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本案中,李霞作为出卖人,在出卖时明知其所出售的房屋及宅基地属于我国法律禁止流转的范围仍出卖,且其在出卖房屋二十多年后又以违法出售房屋为由主张合同无效,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因此,李霞应对其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主要责任。
此外,冠领律师还提交了相关证据,证明这二十多年中,高辉一家对涉案宅院及房屋进行了数次重建及修缮,且成本不低。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结合双方过错程度、房屋、土地市场价格、出卖人因土地升值所获得利益等因素,判决李霞限期赔偿高志勇五兄妹123.5万元;高志勇五兄妹限期将涉案房屋及宅院腾退并返还李霞。
面对因合同无效五兄妹将腾退涉案房屋及宅院的不利局面,冠领律师将办案重点放在索要赔偿款上,及时提出反诉,梳理诉讼思路,申请鉴定,最终成功帮助高志勇五兄妹拿到123.5万元赔偿款。(文中人物除办案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李舒婷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