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26 14:17:17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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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上海浦东的赵先生三天两头就会接到一通电话,打电话的不是别人,而是他的债主田女士。面对频繁的电话催收,赵先生身为一名处境艰难的债务人自然也有足够的自觉,那就是放低姿态,各种好话说尽,极力作出担保,以求宽宥还款期限。
老话说,风水轮流转。赵先生没想到三年过去,被田女士气势汹汹催债的情境还历历在目,而曾经只能被迫做小伏低的他竟然一朝翻身,成了债主。这回他的催收对象亦非旁人,正是田女士是也。
当下两人身份对调,赵先生真切体会到了一把被人欠钱不还的感受,200多万元的卖房款迟迟拿不到手,任凭他如何心急如焚,田女士总是用“没有”“再等一段时间”等借口轻飘飘打发过去,催收数次终是无功而返。
2023年10月,无可奈何的赵先生来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他与赵女士之间的债务问题,刘洋律师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了解到,赵先生之前向田女士借过一笔100多万的款项,后续因没能及时还钱,还被对方催缴过一阵。也正是在这期间,赵先生得知田女士有购房需求,便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作价200多万元出售给了对方。因田女士许久未支付购房款,两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就发生了变化。
赵先生鉴于自己借钱在先,田女士拖欠购房款在后,虽然他卖房并非为了抵债,但卖房后确实缓解了负债压力,所以他以为自己与田女士仅是单纯的民间借贷关系。
冠领律师与赵先生沟通时,通过引导性谈话,着重了解了赵先生与田女士之间是否就借款、卖房等事项签订过书面协议。从而得知赵先生卖房时与田女士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对购房款的金额、支付时间也都做了详细约定。
冠领律师查阅过买卖合同,理清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后,随即确定本案诉讼思路并非赵先生设想的民间借贷,而是决定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为案由,进行起诉。同时,律师还根据赵先生对双方债务往来情况的描述,认为双方存在调解解决争端的空间。
因此,法院受理本案后,冠领律师代理赵先生出面联系上了被告田女士,了解她结清购房款的意愿。冠领律师结合《民法典》中的规定以及赵先生的实际情况,向田女士传达了她按照买卖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经沟通,律师发现田女士并非恶意拖欠购房款,就此提出赵先生可以接受用未清偿的100多万元借款折抵部分购房款,田女士仅需按照抵扣完剩下的金额付清款项即可。
双方通过多次协商,田女士接受冠领律师提出的调解方案,与赵先生签订和解协议,在折抵赵先生的借款后,她还需另外向赵先生支付50万元。冠领律师随后代理赵先生向法院申请撤诉,目前赵先生已如数收回50万元卖房款,他与田女士之间的债务就此两清。
冠领律师梳理案情后准确定位本案案由,起诉加调解总共历时2个月,就圆满解决了赵先生与田女士之间的民间借贷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促成案涉300多万元款项各归其主。
撰稿人:骆春燕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