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31 14:17:17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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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的廖强飞十年前买下上海浦东的一套房子并入住,却一直没能办理过户手续,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事情还要从12年前说起。2012年11月,家住上海浦东的刘波一家房屋被划入拆迁范围,刘波等人与拆迁方、房屋拆迁实施单位共同签署《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刘波及家人共获得四套房屋,相关单据上有动迁安置办公室盖章及刘波签名。
2014年3月,刘波与廖强飞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书》,约定:刘波自愿将坐落在上海浦东某地的一套房屋及相关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廖强飞;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110万元,廖强飞需在签订合同当日支付70万,并于8月底前支付30万,余款10万待房产过户至廖强飞名下时付清。
然而,廖强飞已按合同约定支付了100万元款项,并于2014年搬进了涉案房屋,刘波却一直未配合他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为了这事,廖强飞多次联系到刘波,希望他能尽快配合自己办理过户,但刘波始终称涉案房屋因历史遗留问题无法提交办证材料,无法配合他办理过户。
面对刘波的说辞,廖强飞无从分辨真假。为了避免夜长梦多,廖强飞在朋友推荐下联系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经研判接受了委托,指派经验丰富的张蔚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第一时间仔细查看涉案《房屋买卖合同书》,并对涉案房屋展开调查。调查结果可谓是喜忧参半,一方面,冠领律师发现涉案房屋如今已经能够办理房屋产权证;另一方面,冠领律师了解到,涉案房屋的购买人竟是刘波的父亲,而非刘波。
因刘波父亲有多名子女,涉案房屋涉及到的继承人及被安置人有九名之多,这就意味着涉案房屋的产权归属或许会在这九人中产生较大争议。基于此,冠领律师制定了具体的办案策略,准备充分后代理廖强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九名继承人配合廖强飞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
案件开庭审理时,刘波等人如冠领律师所料,以刘波无权处分涉案房屋为由进行辩驳。
对此,冠领律师指出,安置房屋时,在相关单据上签字确认的系刘波,其余被安置人均系刘波亲属,廖强飞有理由相信刘波有权对案涉房屋进行出售。且廖强飞入住涉案房屋至今已有十年,刘波等人未能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此前曾对涉案房屋提出过异议或对房屋进行管理。《房屋买卖合同书》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廖强飞已经依约支付了前期房款,刘波等九人作为被安置人或继承人应当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配合廖强飞办理过户手续。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刘波等九人限期协助廖强飞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廖强飞应于涉案房屋过户登记至其名下当日向刘波等九人支付购房尾款10万元。
至此,困扰廖强飞十年之久的问题终于得到解决。事后,廖强飞再次致电冠领上海分所,向冠领律师表示感谢。(文中人物除办案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李舒婷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