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01 13:56:0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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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宋慧兰、何思律师代理的广东广州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经广东省广州市某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作出《民事调解书》,载明案涉房屋归被告所有,被告限期向委托人支付47万元房款。
“这是我养老的房子,过户给你了我怎么办?”想到大女儿的所作所为,李香兰便觉心中抑郁。如今她已年近八旬,唯一的房子又被“骗”走,让她对自己未来的养老问题很是担忧。
2017年,李香兰的丈夫去世,留下一套位于广州的房屋。因该房屋是李香兰夫妻的婚内共同财产,她的三个女儿考虑到母亲的养老问题,主动表示放弃继承房屋,以便其安度晚年。2020年4月,一家人相携前往当地公证处办理了放弃继承的公证。
2022年初,大女儿周玲找到母亲李香兰,表示该房屋所在小区近期有安装电梯的计划,建议李香兰将房屋过户至其名下,方便办理后续相关手续。顾及自己腿脚不便,李香兰采纳了周玲的建议,两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一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
按照李香兰的想法,大女儿只是帮助自己安装电梯,事成后自然会将房屋返还,谁料在电梯安装完成后,周玲归还房屋一事只字不提。心急之下,李香兰多次催促,得到的却只有不断地推辞。
最终,为维护自己的权益,给自己的老年生活一个保障,李香兰联系到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在初步研判案情后,指派了在合同纠纷领域办案经验丰富的宋慧兰、何思律师代理案件。
介入案件后,冠领律师第一时间深入了解案情,详细查看涉案《房屋买卖合同》,并指导李香兰和周玲联系以固定相关证据。考虑到李香兰的根本诉求在于解决养老问题,冠领律师制定了“以诉促调”的诉讼方案,在尽可能地争取房屋所有权或相应折价款的前提下,也能为李香兰的母女关系提供缓和的余地。
通过进一步沟通,李香兰认可了冠领律师的方案。在此基础上,冠领律师全面整合案件材料,代理李香兰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冠领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一边细致阐明了案涉房屋系李香兰的唯一住房,关乎其养老问题,一边根据提交证据表明了法律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李香兰为安装电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本质上并无买卖房屋的意思表示,更未收到相应购房款,该合同应属无效。
经过一番沟通辩论,周玲态度有所动摇,主动作出让步,同意支付相应购房款。最终,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书,约定案涉房屋归周玲所有,周玲限期支付李香兰购房款47万元。
至此,案件取得圆满结果。本案提醒大家,遇到法律纠纷,应第一时间向专业律师咨询,以免自身合法权益受损。(除冠领律师外,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王萌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