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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上海松江合同纠纷案胜诉

2024-08-01 13:59:13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阅读:46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马小青律师代理的上海松江合同纠纷案,经由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公司限期偿付委托人回购款30万元及相应收益。

“这个电影说是2021年就能上线,但直到现在还没有消息。”说至此处,李娟娟语气焦急,只担心自己投入的30万元会血本无归。

李娟娟家住上海,在2019年10月经朋友介绍投资了水月公司的电影项目,双方签订了《院线电影联合出品协议》,其中约定:该电影最晚将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上线工作,若未在期限内完成此项工作,水月公司将按照李娟娟出资金额并加上年8%的收益率,在2022年1月31日前对其份额进行回购。

冠领律师代理上海松江合同纠纷案胜诉

签订协议后,李娟娟按照合同约定向水月公司转账30万元。然而直到2021年11月,李娟娟仍未获知电影上线的进度。心急之下,李娟娟致电水月公司询问详情,却被告知电影上线或将延期。

得知此事,李娟娟虽心有忐忑,但想到合同中已明确约定水月公司将回购自己的投资份额,为自己的投资“兜底”,她还是选择继续等待。

然而事情并没有李娟娟想象得顺利,直到2023年底,她不仅仍未收到任何回购款,向水月公司的多番询问也均被搪塞。无奈之下,李娟娟来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在初步研判案件后,指派了在合同纠纷领域办案经验丰富的马小青律师代理本案。

介入案件后,冠领律师第一时间深入了解案情,并据此进行了大量类案检索和多次案例讨论,形成初步诉讼方案。

考虑到案涉协议中载明,若一方违反协议约定,违约方应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的七个工作日内纠正,否则守约方可提出终止协议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和法律费用。为帮助李娟娟争取更多权益,冠领律师一边全面搜集了案涉合同、付款凭证和发票等证据,一边向水月公司邮寄了通知材料。

因水月公司并未及时回复,冠领律师当即全面整合案件材料,代理李娟娟向法院提起诉讼。

冠领律师代理上海松江合同纠纷案胜诉

庭审中,冠领律师指出:

李娟娟和水月公司签订的《院线电影联合出品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均应按约履行各自的义务。在李娟娟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后,被告却未履行合同义务,在电影未能顺利上线的情况下回购其份额,已经构成违约,故李娟娟有权依据出品协议的相关约定要求被告支付回购款、收益及相应损失。

经审理,法院最终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水月公司限期偿付李娟娟回购款30万元及相应收益,并支付律师费损失。

至此,案件取得圆满结果。若后续水月公司未及时支付钱款,李娟娟便可凭借该胜诉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此结果,李娟娟也非常满意,特意致电冠领律师以表感谢。(除冠领律师外,文中当事人、公司均为化名)

撰稿人:王萌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