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09 10:35:5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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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李茂生律师代理的江苏扬州返还财产纠纷案,经由江苏省扬州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限期返还原告(委托人)13万元。
谭平安与任藻(均为化名)是情侣,在江苏省扬州市经营了一家公司,因资金周转需要,他从2017年起便多次向任藻借款。任藻为支持男友的事业,每次都痛快转账,且从未要求谭平安书写借条。
到了2020年10月,谭平安的事业始终不见起色,任藻不愿再向男友无底洞般需求里“扔钱”,在劝说他放弃创业无果后,两人大吵了一架。任藻随后干脆地向谭平安提出分手,并要求他偿还这些年的借款。
谭平安却表示,两人在恋爱同居期间互有往来转账,从未明确哪笔钱是借的、哪笔钱是赠与、哪笔钱用于共同生活,任藻向他转账的款项都是用来购买生活用品、装饰品、首饰等,双方根本不存在借贷关系。
任藻不愿与谭平安闹得太僵,因此尽量选择了平和的方式催讨借款,然而谭平安却避重就轻,从未正面回应过她的要求,到了2023年时甚至不再回复她的信息。
讨债多年无果的任藻终于放下侥幸心理,决定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为此她来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李茂生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案件后,首先梳理了任藻与谭平安之间的每一笔转账,根据丰富的办案经验,将其中价值较小的财物往来及发送特定含义的红包,认定为系联络感情和表达爱意而进行的即时赠与,并向任藻释法说理指出,这些转账行为并未超出男女日常交往的范围,法院支持偿还的可能性不大。
对剩余大额转账的部分,冠领律师经深入分析后,并未选择民间借贷纠纷案由,而是以返还财产纠纷为由,代理任藻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冠领律师向法院提出: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消费能力、任藻与谭平安在恋爱同居期间的收入状况及本案实际情况,对于任藻转账的大笔款项,超出了男女日常交往的范围,具有缔结婚姻的赠与目的,应视为附条件的赠与。如今任藻与谭平安未能实现预期婚约,则赠与的财产应予返还。
谭平安随后辩称:两人自2020年10月便已分手,任藻直到2024年1月方才提起本案诉讼,已经超过《民法典》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其诉讼请求应予驳回。对此,冠领律师反驳指出:任藻与谭平安之间从未约定过款项返还时间,因此任藻可随时主张返还,她现在主张并未超过诉讼时效。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于2024年5月作出判决:谭平安限期返还任藻13万元。
冠领律师结合本案情况,精心选定案由,变相为任藻实现了诉求,展现了灵活的办案思路和深厚的法律功底。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