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9988-666

冠领律师代理上海静安寻衅滋事罪案,为嫌疑人争取到不逮捕决定

2024-08-20 11:01:1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阅读:30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李茂生律师、李国强律师代理的上海静安涉嫌寻衅滋事罪案,经由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作出《不捕案件告知书》,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委托人)不批准逮捕。

2024年5月的一天凌晨,袁浩与几个朋友在上海市静安区某酒吧聚会。酒酣耳热后,聚会中一名叫刘嘉的男子突然对另一人的女友进行言语骚扰,两人爆发冲突厮打在一起。袁浩见状急忙上前拉架,结果不慎推了刘嘉一下,导致他在后退时被凳子绊倒,袁浩随即又伸手准备拉他起来,却因酒精和灯光的影响未能看清他人在何处,反而重重踩在了刘嘉的大腿上。

冠领律师代理上海静安寻衅滋事罪案,为嫌疑人争取到不逮捕决定

刘嘉认为袁浩是故意推倒他以“方便”踩踏,随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机关经立案侦查后,在2024年7月以袁浩涉嫌寻衅滋事罪为由将他刑事拘留(其他参与者另案处理)。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袁浩的父亲心急如焚,立刻来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李茂生律师、李国强律师担任本案辩护人。

冠领律师接案后立即行动,当天下午便赶赴看守所,对袁浩进行了首次会见,在详细询问了案件基本情况后,耐心安抚了袁浩的情绪,转达了家人对他的关怀与支持,并细致叮嘱了袁浩在羁押期间应注意的事项。会见结束后,冠领律师迅速将案件进展及袁浩的现状告知他父亲,并妥善安排了生活费用的汇寄,确保袁浩在看守所内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冠领律师随后向公安机关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指出袁浩并非冲突行为的主要实施人员,他是出于阻止冲突、保护他人的善意行事,其行为虽有过失,但尚达不到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公安机关经审查后,并未批准这一申请,冠领律师毫不气馁,再次申请与袁浩会见,进一步挖掘案件细节,同时积极引导袁浩反思自身行为,鼓励他向刘嘉表达歉意。在律师的指导下,袁浩手写了道歉信,通过检察官转交给了刘嘉,以争取受害人的谅解。

2024年7月,公安机关提请检察机关对袁浩批准逮捕,冠领律师随后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不予批捕意见书》,指出:

首先,袁浩并无“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无事生非”的主观故意,他介入冲突是出于阻止事态恶化的目的,属于典型的“见义勇为”初衷,只是因判断失误及酒精影响,未能有效达成目的。

其次,刘嘉身上的伤基本是被其他人殴打产生,袁浩的行为并未直接导致刘嘉轻伤以上的严重后果,且没有证据证明刘嘉的伤情与袁浩的行为有关。袁浩的行为虽有不妥,但并未达到刑法规定的“破坏社会秩序”的严重程度,其行为性质更接近于一般性的治安案件,而非刑事犯罪。

冠领律师代理上海静安寻衅滋事罪案,为嫌疑人争取到不逮捕决定

最后,袁浩在当地有固定住所,他的父亲也愿意为他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袁浩系初犯,无犯罪前科,自案发以来一直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表现出良好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对他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他人或社会造成新的危害。

冠领律师有理有据地阐述了袁浩行为的性质、社会危害性及其悔罪表现,最终赢得了检察机关的认可。2024年8月,检查机关作出《不捕案件告知书》,袁浩成功获得了取保候审的机会。

历经一个多月的艰苦努力,冠领律师以他们的专业素养与精湛辩护,为袁浩及其家庭带来了希望的曙光,这一喜讯为当事人家庭带来了慰藉,袁浩和他的家人也对两位律师的辛勤付出表达了诚挚的感谢。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