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0 11:33:4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阅读:54
方大勇,与自己的弟弟妹妹方大成和方孟如,本应该是和睦相处的一家人。然而,随着父母的相继去世,关于北京市丰台区一套房屋的继承问题,成为了兄妹三人之间难以解决的矛盾。
2023年,母亲孟晓梅曾因家庭财产分配的问题,将三个子女告上了法庭。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了判决,但遗憾的是,弟弟方大成和妹妹方孟如并不满意这个结果,于是他们二人提起了上诉。然而,就在这个案子还处于二审阶段时,母亲孟晓梅于2024年不幸去世。
这个变故让法院不得不重新考虑整个案件的审理。因为孟晓梅的离世,案件的性质和焦点都发生了变化。更关键的是,在这时候,哥哥方大勇拿出了一份母亲的遗嘱。这份遗嘱瞬间变成了案件的核心,关系到案涉房产的最终归属。
三兄妹之间的隔阂也因为方大勇提交的这份遗嘱变得越来越深。在这份遗嘱中,母亲孟晓梅明确表示,将自己在房产中的份额以及继承自孩子父亲的份额,全部留给了一直在身边照顾她的长子方大勇。并且这份遗嘱是她在两位律师的见证下写好的,当时还对整个过程进行了录音录像。这充分证明了母亲孟晓梅在立遗嘱时,处于清醒与自愿的状态。然而,对于这样一份遗嘱,弟弟方大成和妹妹方孟如却依然表示质疑。他们俩认为,自己长期未能见到母亲,不知道母亲的真实想法是什么,更担心母亲是在某种压力下被迫立下的遗嘱。
面对弟弟妹妹持续多年的无理纠缠,父母留下的这套房产迟迟无法分配。无奈之下,方大勇找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接受委托后,经研判指派经验丰富的洪昊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认真研究了遗嘱的原件、律师见证书以及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迅速理清整个案件的脉络,为委托人制定了具有针对性的诉讼策略,争取帮委托人拿回应得的四分之三房屋份额。
在庭审过程中,方大成和方孟如辩称:母亲孟晓梅的遗嘱是不合法的,要求按法定继承来处理这套房产。他们还提出,自己都曾对房产有过出资和装修贡献,要求这次一并审理。此外,他们俩还希望分割父亲方明去世后的抚恤金、房屋租金。
冠领律师对此进行回应道:
第一,继承权的行使首先遵循法定继承原则,但若有遗嘱存在,则必须依照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母亲亲自书写了遗嘱,明确指定其遗产的继承人为长子方大勇,并有律师见证,这充分证明了遗嘱是她本人真实意愿的表达。第二,案涉房屋是孟晓梅与其丈夫方明的共同财产,方明生前没有确立遗嘱,所以其份额按法定继承处理,由子女均分。而孟晓梅的份额则根据她所立的遗嘱,全部由方大勇继承。所以,这套房屋所有权四分之三的份额是属于方大勇的。同时,应当考虑到他的份额占比较大,为了确保物尽其用,可以将该房屋归方大勇所有,然后由他向方大成、方孟如二人支付相应份额补偿的折价款。第三,关于弟弟方大成和妹妹方孟如声称的房产出资和装修费用,并没有任何具体的证据来支持他们自己的说法,和本次案件讨论的也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不应该在本案中进行处理。
法院经审理,认可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案涉房产由原告(委托人)继承所有,然后原告分别给付被告二人相应份额的款项进行补偿。
多年的分家析产纠纷,在冠领律师的耐心帮助下得以解决。方大勇终于拿到了属于自己的房产继承份额,而方大成和方孟如也在法律的引导下逐渐接受了这一结果。虽然家庭关系曾因财产纠纷而紧张,但在法律的调解下,他们最终选择了理解和包容。(文中人物除办案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胡玉洁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