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4 14:25:4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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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闫松松律师代理的四川成都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经由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作出《民事裁定书》,撤销本案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
在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的一角,闫松松律师正紧锁眉头,仔细研究着一叠厚厚的案卷材料。案卷上,清晰地记录着一起成都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两个公司之间上百万的租金和违约金,把二者间的矛盾推向了风口浪尖。
2021年的夏天,对于旅心公司的管理层来说,无疑是一段难熬的日子。从7月15日至9月18日,整整两个月的时间里,因为电梯的突然停运,旅心公司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作为一家致力于为旅客提供优质住宿体验的企业,这样的变故无疑是对公司声誉的巨大打击,更是直接导致了高达387万元的经济损失。
电梯停运难道是老旧所致?原来,旅馆是旅心公司从某商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商管公司”)租赁的。旅心公司因经营问题暂时拖欠了租金,商管公司不仅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还采取断电停电梯的方式,逼迫旅心公司解除合同。
一审判决解除旅心公司与商管公司的租赁合同,旅心公司支付给商管公司租金和违约金共220万元,判决结果十分不利于旅心公司。旅心公司加紧在全国范围内寻找专业律师,最终委托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指派闫松松律师代理此案。
旅心公司的损失一直在持续,接手此案后,冠领律师迅速提起上诉,将维权提上日程。律师深知,在这场复杂的商业诉讼中,证据是胜诉的关键。调取银行流水,查阅租赁合同,收集证人证言……每一个细节都不放过。律师还与旅心公司的管理层进行了多次沟通,亲自前往现场勘查,搜集了大量一手资料。
经过调查,律师发现,商管公司明显是以“逼迫旅心公司支付租金或解除合同”为目的停运电梯,并非一审中其所述的维修需要。这是房东未与租客协商擅自决定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所以,违约责任并非由旅心公司全部承担,一审判决的违约金过重。
基于违约责任,冠领律师代理旅心公司另外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商管公司赔偿损失。
旅心公司的管理人员对这一行为感到不解,询问律师:“难道这不会延长诉讼的时间,更说不清了吗?”
律师向旅心公司的管理人员解释,因为此案与本案的事实具有关联性,可能影响本案的正确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案很可能有重审的机会。
在此基础上,律师也精心准备了一份详尽的上诉材料,指出了原审中存在的问题,强调了电梯停运给旅心公司造成的巨额经济损失,做好双重准备。
律师多次与立案庭沟通,高效促成立案,此时本案正在二审中。随即,律师又与二审法官联系,表示商管公司停运电梯的行为与房屋租赁合同有密切联系,另案的事实对本案有重大影响。
最终,在冠领律师的努力下,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并将案件发回重审。
旅心公司得以获得喘息时间,避免了执行租金及违约金共220万元的判决结果,可以搜集更加详尽的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除冠领律师外,文中公司均为化名)
撰稿人:陈娅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