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9 11:00:18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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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我在朋友那里上班,但一直没签劳动合同,现在遇到问题了还能维权吗?”2024年3月,王泽带着忧虑咨询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
王泽透露,他任职于上海骏翔餐饮公司,该公司位于上海黄浦某路,由朋友李浩天的父亲创立,但实际运营者仍是李浩天本人。自2023年7月公司筹备阶段起,他便负责公司的成立和运营管理工作。
起初,李浩天与他口头约定月薪为2.5万元,但工作后不久,李浩天便以业绩不佳为由将他的工资降至每月2万元,且没有给他缴纳社会保险。对于这些,他尚能接受。可是慢慢地,李浩天开始延发他的工资,甚至有的时候停发。久而久之,他便不再想在那里工作了。他明白法律重视证据,而他又没有书面劳动合同,所以对能否维权感到不确定。
冠领律所了解情况后,分析了王泽可以争取的权益,之后接受王泽的委托,指派了资深律师李茂生代理此案。通过沟通,冠领律师得知,王泽平时通过微信群沟通工作,于是指导他收集了部分与工作相关的微信交流截图。
同时,冠领律师指导王泽通过微信和电话,向李浩天催讨其欠付的7万多元工资,并进行录音,以确保内容清晰具体,且录音形式合法,可作为法律上有效的证据使用。此外,冠领律师还指导王泽收集了财务报表、网页截图等,以证明他与骏翔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以及王泽的工资标准等。随后,冠领律师代理王泽提起了仲裁。
在庭审中,骏翔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未出庭,也未提交答辩书或证据材料来反驳王泽的请求,根据法律规定,这将被视为放弃抗辩权利,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冠领律师表示,根据现有证据,可以证明王泽与骏翔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双方约定的待遇。鉴于骏翔公司相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王泽有权向其主张欠付的工资7.1万元。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自第二个月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经核算,骏翔公司应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4.3万余元。
仲裁庭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全部代理意见,裁决上海骏翔餐饮公司与王泽自2023年7月10日至2024年3月15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骏翔公司限期向王泽支付工资差额7.1万元;骏翔公司限期向王泽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4.3万余元。(除冠领律师外,本文人物及公司均为化名)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