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9 11:12:2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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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恋后闹矛盾分手,再见面竟是对簿公堂。前男友在恋爱期间找女方借款7.5万元,两人分手后,男方不愿归还剩余欠款。故事的主人公,是四川广安的一对曾经的恋人丁洋(化名)与刘甜甜(化名)。
刘甜甜是贵州遵义人,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四川广安的丁洋。数次接触后,两人渐渐擦出了爱情的火花,于2018年确定了恋爱关系。为了方便见面,刘甜甜从贵州来到四川,两人展开了幸福的同居生活。
然而,生活总是充满坎坷的。同居期间,丁洋时常以各种理由向刘甜甜借钱。起初刘甜甜认为两人是情侣,互相帮助是理所当然的。可时间一长,丁洋借钱的频率越来越高,刘甜甜收入也不高,便因此开始不耐烦起来。两人时常因此吵架,最终不欢而散。
2018年年底,丁洋搬出了出租屋,却没有提还钱的事情。在刘甜甜的不停追问下,丁洋表示就几万块钱,会还的。转眼过了好几个月,丁洋却始终没有还清欠款,且开始不承认借钱的事情了。更过分的是,丁洋将刘甜甜通讯方式拉黑,以实际行动表明拒绝还款。
耗费了时间精力,最后却人财两空,刘甜甜几近崩溃,可她不想就此放弃。于是她便来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求助。律所经过研判,指派朱美霞律师、游稀杰律师代理此案。
在了解全部情况后,冠领律师迅速展开了调查和证据收集工作。在此过程中,冠领律师发现一份借条,因此双方是存在借贷关系的。随后,律师与刘甜甜进行了深入的沟通,详细了解了整个借贷过程以及双方的交往情况。随后,冠领律师向丁洋发出了律师函,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偿还欠款,但丁洋对此置之不理。
为了维护刘甜甜的合法权益,冠领律师决定代理刘甜甜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上,冠领律师详细阐述了借贷事实,并提供了相关证据,包括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以及证人证言等。
丁洋在法庭上辩称,他与刘甜甜之间的借款属于情侣间的赠与行为,不应视为借贷关系。然而,冠领律师有力地反驳了这一观点,指出借贷关系的成立并不因双方的恋爱关系而改变。
律师指出:即使双方最初的基础法律关系不是民间借贷关系,但是在最终结算时,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说明双方已通过调解、和解清算以出具借条的方式达成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刘甜甜与丁洋之间形成了民间借贷关系。《借条》上约定的总金额为7.5万元,丁洋承诺每个月还8,500元,应视为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为9个月,且该《借条》系原被告双方自愿结算,该借条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该《借条》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为此,丁洋应按约还款。
经过审理,法院最终采纳了冠领律师的部分代理意见,判决丁洋限期向刘甜甜偿还6万元欠款及相应利息。通过这次经历,刘甜甜深刻认识到,在感情中保持理智和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性。
撰稿人:毛梦遥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