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7 14:50:2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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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寒冬,寒风刺骨,李雅琴与侄子李昊神色凝重地走进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外衣上的寒气未除,李雅琴就急切地问出自己了已经困惑了很久的问题:“李瑶怎么会有权继承海淀那套房子?她是我同父异母哥哥的女儿,我哥哥都去世很久了!”说完之后,李雅琴才反应过来,对面的律师并不知晓问题细情。随后,她拿起桌上的热水杯暖手,开始缓缓讲述事情原委。
李雅琴有个同父异母的哥哥李远,还有一个亲弟弟。哥哥李远是父亲李长河与前妻所生,早年和父亲失散,后在政府帮助下从外地寻亲,才回到父亲身边,自此融入家庭。年少时,他们曾一同嬉戏玩耍,但随着年龄增长,各自人生轨迹不同,昔日深厚的感情也在时光中逐渐淡漠。后来,李远组建家庭,女儿李瑶出生。李瑶长大后远嫁东北,双方的联系愈发疏远,几乎断了往来。
父亲李长河与母亲周淑兰共有一套房产。2011年,父亲找来邻居做见证人,立下代书遗嘱,明确该房屋由李雅琴的弟弟继承,李雅琴享有居住权。然而,命运多舛。2015年到2020年,父母与弟弟相继离世,家中只剩李雅琴和弟弟的儿子李昊。
当他们准备按遗嘱处理房屋时,却惊讶地发现,远在东北的侄女李瑶不知何时已返回,不仅占据了房产,还对房屋归属提出异议。那套房产估值1200万余元,他们之间的关系因利益争执降至冰点。
接受律所指派的薛白茹律师认真审阅了他们带来的遗嘱,对照《民法典》继承编条款,逐字逐句拆解分析,最终确定遗嘱有效。冠领律师指出,案涉房产为夫妻共有,父亲立的遗嘱无权处置母亲的权益部分,因此李雅琴弟弟仅可继承房屋一半产权。而李雅琴弟弟已经去世,该部分遗产应由李昊继承。
而关于另一半产权,处理焦点在于李远与母亲周淑兰是否构成继子女关系:若成立,剩余一半产权由李瑶和他们二人分割;若不成立,则由李昊与李雅琴平分或协商分割。
为完善证据链,冠领律师多次与李雅琴沟通,联系当年立遗嘱的两位见证人。尽管老邻居们年事已高,但对往事仍有记忆。律师通过反复沟通,促使见证人同意出庭作证,以保证遗嘱的有效性确认。此外,律师了解到李远投奔父亲时已是个大男孩,但具体年龄仍不明确。
随后,冠领律师代理李雅琴与李昊提起诉讼。质证过程中,李瑶出具李远的学校档案,证明其找到李长河时年仅16岁,未满18岁,与周淑兰形成抚养关系,有权继承周淑兰的遗产。因李远最先去世,其继承权益应由李瑶代位继承。同时,李瑶还主张遗嘱无效,要求获得房屋三分之一的折价款。
但冠领律师早已做好充分准备。庭审中,代书遗嘱的其中一位见证人出庭,详细陈述了立遗嘱的过程与细节,另一位见证人也提供书面证言,相互印证了遗嘱订立的真实性。同时,冠领律师从遗嘱形式要件分析,阐明案涉遗嘱符合《民法典》中代书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应为有效。另外,律师分析了继子女关系成立时,李瑶的继承份额。
经过严谨审理,法院最终采纳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涉案房屋由李昊、李雅琴、李瑶共同继承,其中李昊占四分之三份额,李雅琴占八分之一份额,李瑶占八分之一份额。李雅琴和李昊对案件结果非常满意,在结案后,向冠领律师送来锦旗。
在家庭关系的复杂网络中,亲情的疏离往往会让潜藏的矛盾浮出水面,尤其是在涉及房产等重大财产继承问题时,矛盾更易被激化。为避免此类纷争,提前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财产分配,不失为维系亲情、减少纠纷的明智之举。同时,无论生活轨迹如何变迁,亲人之间也应保持适当沟通,莫让利益之争,寒了血脉相连的情分。(除冠领律师外,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