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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上海黄浦共有纠纷案,获赠锦旗

2025-09-28 11:45:5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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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黄浦区一条历史悠久的街道上,一套公房引发了一场涉及七口人、400万元动迁款的家庭纠纷。佟女士母子作为纠纷的核心人物,自2023年起,先后经历一审应诉和二审被上诉。而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的介入,助母子俩成功捍卫合法权益,为这起复杂的家庭共有纠纷画下了句号。

案涉房屋原为佟女士父亲佟老先生承租的公房。2006年,佟女士离婚后带着儿子,欲将户口迁入该房,佟老先生便与儿子佟先生、孙子小佟(三人均为甲方)及女儿佟女士(乙方)签订《协议书》,允许佟女士迁入户口,但明确“不影响甲方三人动迁款的收入”。协议规定,若按户口人数分配动迁款,佟女士可获得其份额;若按房屋面积计算,则所有动迁款“用于甲方三人重新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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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案涉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动迁款总计400万元。此时,佟先生已去世,佟老先生年事已高。这笔动迁款成为佟氏家族成员关注的焦点。2023年,佟老先生去世,生前将动迁款全数转入佟女士账户。佟先生的妻子王女士和儿子小佟主张获得四分之三的动迁款,理由是依据当年的《协议书》,他们作为佟先生的继承人,应属“甲方三人”范畴,享有动迁利益。而佟女士则认为,这笔动迁款是父亲的赠与,有赠与协议为证,拒绝分割。

王女士母子质疑赠与协议的真实性,将佟女士母子及其他三名相关家人一同诉至法院。为更好地应诉,佟女士母子于2023年底委托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律师张昊天、熊月琦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深入研究2006年的《协议书》和佟老先生的赠与协议,发现了关键突破口。一方面,《协议书》虽提及“甲方三人”,但未明确三人间的份额划分,且约定动迁款用途为“重新购房”,实际并未购房,协议内容模糊,无法直接支持王女士母子的高额补偿款主张;另一方面,佟老先生生前亲自将400万动迁款转账至佟女士名下,银行流水、转账签字记录等证据齐全,当时佟老先生意识清醒,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足以证明赠与行为是其真实意愿。

一审中,冠领律师着重证明王女士母子并非案涉房屋的同住人,征收利益应归承租人佟老先生所有,并向法院陈述了上述观点。一审法院虽采纳了冠领律师的大部分观点,还判决佟女士的儿子因残疾可分得数万元补贴,但却将案涉款项认定为佟老先生的遗产,为二审埋下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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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母子不服一审判决,随之提起上诉,除坚持原有主张外,还新增“发回重审”的请求,声称一审未查明动迁款流向事实。

冠领律师进一步强化代理意见,在辩论中指出关键点:当年签订《协议书》的核心目的是保障佟老先生对动迁款的控制权,限制佟女士的权益,而非在甲方三人间建立固定份额的共有关系。律师当庭补充更详细的证据,清晰还原了动迁款赠与的全过程,有力反驳了“一审未查明事实”的说法。

2024年10月,二审法院认为王女士母子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一审判决中“补偿款属遗产”的认定不妥,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王女士母子的全部诉讼请求。

这场动迁款争夺战的胜利,彰显了冠领律师对案件关键点的精准把握以及对法律精神的深刻洞察。佟女士母子对冠领律师的专业素养给予高度认可,对成功捍卫其合法权益表示由衷的感谢,并特意赠送锦旗以表谢意。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张冠彬